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对本市旅游饭店开展能源调查的通知
(沪旅〔2010〕80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锦江、衡山、东湖(集团)公司,各有关旅游饭店:
为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和《2010年本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全面了解本市旅游饭店能源消费现状和用能水平,科学制订《上海市旅游饭店建筑用能指南》(标准),促进旅游饭店节能降耗和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在本市旅游饭店开展能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范围
1、本市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旅游饭店;
2、部分客房总数在100间以上的旅游饭店。
二、调查的类型
此次调查为专项能源调查,其调查内容另行制订。
三、调查的形式和费用
此次对本市旅游饭店能源调查系政府委托,调查费用由政府承担,从市建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开支。
四、调查时间和程序
本次旅游饭店能源调查工作由市旅游局统一组织,委托上海建科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21、23日下午市旅游局组织填表培训,参加对象为被调查旅游饭店工程总监;
5月10日各有关单位完成调查表格的填写;
5月11日-6月30日市旅游局组织专人开展现场调查和数据核实;
7月30日前现场调查人员将经核实后的调查表报送市旅游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饭店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对被调查单位的工作指导。各有关旅游饭店要积极配合,并指定一名分管副总经理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本次能源调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联系人:缪佩珍 赵庆军 联系电话:23115549 2311549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