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7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现将《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四日
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公安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2〕18号),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党政首脑机关,重大活动、庆祝场所,旅游景点,金融、通讯、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公共建筑、场所不发生较大火灾。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党的十八大菏泽市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特邀咨询高木斗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祝兰华任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消防支队设办公室,黄迁亮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保卫战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考评通报、编发简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政府主导全面负责。各级政府要建立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保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十八大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及任务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全市市政消火栓覆盖不全,部分消火栓维护保养不善而损坏,影响灭火救援等情况,8月底之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城建、市政供水主管部门,对辖区建制镇以上城市的市政消防水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增建市政消火栓,提高消防水源覆盖率和市政消火栓完好率,确保满足灭火需要。加快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有人、有车、有战斗力的标准,8月底前,各县区70%以上的乡镇达到“一镇、一队、一车”的标准。市政府将适时对市政消火栓专项整治活动及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察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