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常政发〔2012〕6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的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67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统计是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政策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对于正确认识和判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反映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成果至关重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在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统计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稳步提高。但统计工作中基层统计机构不够健全、统计队伍不够稳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信息化水平不高、统计产品生产与需求不相适应、统计法制环境亟待改善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基层统计部门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的矛盾尤为突出,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阻碍了统计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征程已经开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施科技和人才兴市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对新时期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也在大力实施以“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以推行“四大工程”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为抓手,以改革GDP核算制度方法为重点的一系列统计重大改革,对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紧密结合我市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结构调整任务繁重以及经济成份、经济活动和经济主体日趋复杂的实际,充分认识统计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统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