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5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多年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成效明显,虽然没有低于国家、省贫困线以下的镇和村,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仍然存在,这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基础相对薄弱,影响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让计划生育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二、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将加大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推进力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生产生活的扶持力度、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实施帮扶和救助、完善和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贫困村新型家庭人口和生育文化建设、加强贫困村基层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建设等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抓好落实。二要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力度,特别要保障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切实改善其生产生活状况。三要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新农保、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农村临时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细化救助方式,防止计划生育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大组织领导
力度,把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订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具体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扶贫开发项目并指定专人负责。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惠民强农政策与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涉农资金、项目要更多地向计划生育工作薄弱村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倾斜。要加大对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