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原运营模式向新运营模式安全、平稳过渡,鼓励有条件的市区一次性收购现有私营校车,实行新运营模式;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市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原有运营模式顺利实施,并设定原运营模式校车的退出期限。自2012年起,新增加的校车全部实行新运营模式。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审计、安监、物价、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威海市农村校车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制订全市校车改革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校车运营管理工作,督导各市区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校车运营管理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校车运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确保校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国家、省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政策,通过建立财政投入与税费减免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校车基本运营费用实行“保底”政策,保障校车稳定运营;鼓励社会力量捐赠校车、经费和服务,参与校车运营。在国家、省出台支持校车服务的政策后,及时研究拟订我市的配套扶持政策。各市区政府(管委)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校车的资金投入比重,切实满足校车配备的资金需求。要合理制定学生乘车收费标准,结合国家、省政府的资助政策,切实减轻学生乘车负担。
(三)强化监管考核。市政府将校车改革试点和农村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构建市对各市区、各市区对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现有私营校车的层层绩效考核体系。要构建全市校车安全运营监管网络,市及各市区均建立校车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对校车、驾驶人、车况、运营路线和乘车学生等信息实行电子化管理;各市区为校车配备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可相互衔接、共享共用的GPS实时定位系统,市级要研究建立与各市区实现互联互通的校车运营管理及安全工作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对校车的科学调度和全程监管。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学校要大力宣传农村校车运营管理工作有关政策,广泛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要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乘车习惯,掌握突发应急事故自救互救技能。要加大校车驾驶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校车改革工作新情况,向社会公布校车运营管理工作举报电话。要适时召开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