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农村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2〕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农村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威海市农村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全市校车运营管理,有效保障农村校车运营安全,按照全国校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将加强和创新校车运营管理作为提升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全市校车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运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4年底,在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公司运营、因地制宜、加强监管”的校车运营新模式,全面保障农村校车安全运营,实现农村校车“一增加、两彻底、四确保”的目标。“一增加”,即将全市农村校车座位数增加39.6%,达到1.87万个左右,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应乘尽乘,并逐步为农村幼儿提供服务。“两彻底”,即严格校车准入制度,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清理力度,彻底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提高管理水平,科学规划学生乘车分组,彻底消除校车超员现象。“四确保”,即确保全部校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全部驾驶人符合驾驶资质要求,确保全部校车接送学生过程中都有照管人员,确保全部农村校车实现专业公司运营管理。
三、运营模式
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下同)政府(管委)是校车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本区域的校车运营和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新运营模式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公司运营。在城乡结合部,采取延长或调整城市公交、城郊公交等专业化客运公司运营线路,或租赁专业客运公司车辆投入运营等方式,满足上下学乘车需求。二是政府购买车辆,专业公司运营。在偏远农村地区,通过政府统一购车或贴息购车等方式,交由城市公交、城郊公交或其他专业公司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