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程序
(一)申请救助学生填写《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可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edu21.com 下载),一式2 份,报毕业学校初审。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救助的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救助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所在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审批;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对拟救助学生情况进行抽查。
(三)8 月20 日前,各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将救助学生名单和相关资料分别报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8 月25 日前,各级慈善组织要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特困高考新生手中。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慈善组织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本级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进行公示。
(四)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市区救助资金进行核实后,发放市级配套资金。
六、工作要求
对特困高考新生进行救助,是我市2012 年度慈善救助计划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
2.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汇总表
附件1
威海市2012年度特困高考新生救助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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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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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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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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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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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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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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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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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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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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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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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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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或
其他亲
属情况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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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低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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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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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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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救助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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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村(居)委会意见
|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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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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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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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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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慈善总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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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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