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
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
(六)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
各级卫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政府开发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形式,介绍麻风病相关知识和我国防治工作成效,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促进公众消除麻风病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教育常规工作。要为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调查方案,分别于2015年和2020年对本地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
三、督导与评估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对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自治区卫生厅定期组织对辖区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至少每2年组织1次。
(三)2015年和2020年,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附件:
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
一、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二、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的呼吸道吸入和长期密切的皮肤接触传播。
三、绝大多数人对麻风病具有免疫力,发病率低。
四、麻风病早期症状是浅色或红色皮肤斑片,常伴感觉丧失。
五、怀疑患麻风病,应当尽早到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病防治所(站))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