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学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故、传染性疾病蔓延扩散事件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

  (三)突出部门联动的综合效益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联席会议、整治项目台帐、事故报告、执法即时联动、限期治理公示、督促检查等项制度,进一步构建联动高效、保障有力的专项工作运行机制。

  2、开展校园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联合公安、安监、卫生、工商、文化、交通、交警等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网吧、文化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及接送学生车辆等治安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的突出问题。二是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网吧监管,加强地质灾害监控和防范,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治安检查力度,防止出现校园伤害事件。

  3、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活动。一是与综治、交警、交通等部门配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并做好学生集中乘车的教育、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二是开展校车、学生(幼儿)接送车检查整顿,配合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坚决取缔无证违规车辆。三是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常识教育,广泛宣传安全常识,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习惯。

  4、与消防、地震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消防安全、防火等方面的培训和常识教育,适时开展防火和地震应急疏散、避险逃生等应急演练活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和“防震科普示范校”的创建工作。

  5、加大对校车监督管理力度。各县(区)、经济区政府、各级教育、公安、交通、财政、安监等部门要按照校车安全条例和市政府29号文件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严把校车及期驾驶人资格准入关,坚持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学生,严厉打击专营校车从事包车、线路、出租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调度和督导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