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辽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及《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现制定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
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4号)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城镇燃气、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