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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聘请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2012)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聘请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辽市政发〔201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适应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准确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府决定,聘请24名有较高知名度和在我市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和律师为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首席顾问:吴险峰  辽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顾  问:迟建华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应诉处处长

  胡志学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处长

  王 震  辽阳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维志  辽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襄平律师事务所主任

  宫兆明  北京国凯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 宇  辽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辽宁德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于雪梅  辽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辽宁诚信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晓寒  辽阳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泽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兆洪  辽宁弘旨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福刚  辽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辽宁宏祥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 杰  辽宁玉乾律师事务所主任

  乔秀云  辽阳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腾昱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树国  辽阳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施晓娇  辽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凯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晓丽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律师

  周永乐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副教授、律师

  王 力  辽阳市律师协会理事、辽宁辽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庄 严  辽宁诚信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尚海静  辽宁泽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忠伟  辽宁泽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韩云玲  辽阳市文圣区地税局局长、律师

  周民光  辽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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