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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引导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强化节能减排责任,对未完成省政府下达节能减排目标或者未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批准或者核准新增能耗的高耗能产业项目。对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电力、造纸、烧碱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低产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产业字〔2011〕1727号)要求,落实产业政策,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对已经批准建设的项目,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对建成项目出现以下情况的,应立即依法责令其整改:以电子工业用超薄、太阳能产业用超白、在线镀膜玻璃和低辐射等特殊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名义建设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粗铜冶炼、锌冶炼、独立铝用炭素、再生铅等项目报大建小,建设规模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以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名义建设普通烧碱生产线的烧碱项目;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小于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规模未达到100万吨/年的焦化项目;未批纸浆生产线建设制浆生产线的造纸项目。
  四、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
  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重点区域集中,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分工,推进产业转移中生产要素、创新要素向重点区域集聚,优化区域布局、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重点和突破口,坚决防止重复建设、分散布局、无序竞争、雷同发展,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板块;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集中。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集聚、特色突出”的原则,高水平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促进企业向园区(基地)集中,实现产业集群化、资源集约化、功能集成化;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大企业项目布局。大产业必须有大企业、大项目支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企业和项目上,重点抓好产业链核心环节的项目,靠核心项目引领延长产业链条,集聚配套企业。
  五、突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
  光伏产业形成从高纯硅料、硅锭片到太阳电池、组件、系统集成及应用产品生产的完整产业链,把新余建设成为光伏产业发展核心区,上饶、九江、南昌等发展成为全省光伏产业集聚区。
  风能产业形成风力发电、风力发电整机制造、零部件配套、原材料生产齐备的相对完整风能产业链条,打造吉安风电整机制造基地、新余风电设备制造基地;核能产业形成铀矿开采、核燃料加工、核级原材料生产、核岛设备制造、核电厂建设和发电等核电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象山和赣南两大铀矿基地,以南昌和九江为中心,打造核电设备和原材料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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