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信访投诉排查梳理的情况,重点解决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不按规定进行账目公布等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服务和工作作风。
(五)协调处理一批综合性、复杂性矛盾问题
针对信访排查梳理中市民群众反映的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性、复杂性矛盾问题,要充分发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的作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上述矛盾问题,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中赢得市民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六)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和单位
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要及时发现、收集在“三百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在本地区新闻媒体予以广泛宣传,同时,要及时向市局物业处提供相关新闻素材(邮箱:shwuye2008@163.com,传真:21336157)。
二、节点安排
(一)“三百活动”阶段时间安排:7月初至8月底
1、方案制定及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
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搞好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
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市局相关要求和本单位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三百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有成效;同时,要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做好“三百活动”特别行动。
3、工作小结阶段:8月下旬
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总结“三百活动”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和信息。
(二)总结表彰时间安排:9月份
市局将于9月召开“夏令热线”及“三百活动”总结表彰暨深入开展“三百活动”再动员大会,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就进一步深入开展“三百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力求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市民群众对物业服务行业的公众满意度。
(三)活动深化和巩固阶段:9月份至12月底
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三百活动”阶段性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组织开展“三百活动”,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要进一步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三百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活动组织领导。各区县房管部门、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和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活动效果。活动期间,市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区县房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三百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区县房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在深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三百活动”基础上,必须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巡访团人员担任“三百活动”的特聘监督员,监督检查情况直接报市局物业处(监督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上报市局物业管理处;请各区县房管部门将“三百活动”特聘监督员监督检查信息反馈表送达特聘监督员,详见附表),市局将对特聘监督员督查发现落实通知要求不到位、活动组织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要及时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对“三百活动”及夏令热线期间违规操作引发市民投诉和媒体曝光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在诚信档案上予以记载,并予以记分处理。市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