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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昌平消防支队《昌平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区内主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要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督促各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工种或岗位人员、消防值班人员和内部职工分批组织实施培训。要充分发挥消防教育基地、文化广场、社区消防培训学校、农民工夜校等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各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其作为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督促社会单位、村庄(社区)逐一签订责任书。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保构筑“防火墙”工程各项建设项目顺利有序落实。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

  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各社会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部门要对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和责任人。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树立典型,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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