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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昌政发〔20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昌平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4〕3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8〕44号)、《昌平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昌政发〔2010〕2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昌平实际,特提出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本部门、本辖区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11年11月底前向区政府法制办提交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府法制办将于2011年12月上旬提请区政府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

  (二)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工作。要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议定期安排会前学法。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工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领导干部学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学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11年,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工作落实,及时做好成绩登记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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