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昌江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符广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 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
1.明确火灾防控职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落实经费等保障,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推动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检查,
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局要明确相关警种、公安派出所迎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把责任明确到每一名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团体要积极发挥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动员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提高举报投诉中心社会认知度。
3.落实消防案例网格化管理。制定出台我县消防案例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农场全部建立消防案例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工作机制,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县综治办、居(村)村委会、治安巡防队要对网格区域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至少全面排查一遍。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7月份,制定出台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意见,制定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
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昌江公安消防大队备案,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从8月份开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昌江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二)强化火灾隐患专项治理。
1.开展消防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7月底前,完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方面的工作任务。凡发现“打非治违”行动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10月1日前,坚决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关停、“死盯死守”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