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昌政发〔201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昌平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金树东同志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兼区绿化委员会主任、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区区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兼管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朱光彤同志 协助区长主管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发展改革、综合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制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商昌平分局、区统计局、区质监局、区金融服务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及其所属公司;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局;区机关行政管理处。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老干部局;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服务办)负责协调的金融机构。
金晖同志 负责全区政法、民政、信访、安全生产、社会建设、商务、旅游、体育、民族宗教、对台方面的工作;负责未来科技城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公安昌平分局、昌平交通支队、昌平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矛盾调处中心);区安全监管局;区社会办;区商务委(区粮食局);区旅游局、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区体育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区台办;北京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区武装部、区双拥办、区预备役团;区残联。
方炎同志 负责全区教育、文化文物、卫生、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文化委;区卫生局;药监昌平分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档案局;区广电中心;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区高教园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