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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继续教育审验工作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 20日,办理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一份。
  凡参加2012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公共课40学时,专业课8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96学时(公共课32学时,专业课64学时)。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公共课12学时,专业课28学时)。
  在职期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依据有关证明,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专业课程培训学时;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五、有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工作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应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尽早部署,保证2012年我区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参加2012年区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学员,修完所学课程内容并且必修课考试通过后,下载培训档案(通过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打印),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2年登记页上,提交专业课培训基地审验。各继续教育基地在进行专业课学时登记时,要一并将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时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内。各区直基地要认真做好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登记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由学员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统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各培训基地或单位在办理审验卡时,须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提供《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版)进行备案。
  (三)包钢、大兴安岭林管局、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共课须参加网络培训,专业课由本单位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登记验证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驻盟市高等院校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登记验证由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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