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盟市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应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今年公共知识课程培训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部联系办理教材征订。专业课培训内容由各盟市人社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确保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二、认真做好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及盟市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10号)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二)加强各盟市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各盟市人社部门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继续组织好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发整合和评估认定,此项工作要求在年底完成,并提交评估认定总结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不定期对各盟市开展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训,拓展对外合作领域
(一)继续实施“511人才培养工程”。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兼顾专业领域的需要,继续实施好“511人才培养工程”国内和国外培训工作。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征集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选题的函》(人社厅函〔2011〕727号),结合我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实际,拟举办两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
1、拟在呼伦贝尔市举办内蒙古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研修目的是进一步掌握当前畜牧业及草原科学的发展趋势,提高我区畜牧及草原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2、拟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研修目的是了解当前全区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学习生态环境优先发展理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审验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继续教育审验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以及公共科目的学习年限情况进行审验。凡参加2012年职称评审、考核评优及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到各级人社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审验手续,经审验合格后取得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方可参加评审、评优及聘任续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区直及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