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25、行业分类: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农业技术 医疗卫生 自然科学其它
社会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教学 文化艺术
新闻出版 社科其它 采 矿
制 造 电力(燃气) 建 筑
教 育 交通运输 宗 教
体 育 林 业
26、专技职称\技术等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专技职称,或者技能人才技术等级。
27、在岗状态:选填下列几种状态之一:
在职 离退休 去世
28、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29、单位电话:按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10-84220943。
30、工作单位驻地:指现工作单位的所在地。
31、职业资格: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职业资格。
32、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33、进博站年份: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
34、通讯地址:能联系到本人的地址。
35、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36、从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37、工作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8、业绩贡献:限1000个汉字含标点,指专家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39、代表论著: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40、照片:照片应为正规证件照,要确保照片完整、清晰、规范。照片实际尺寸为1寸照片大小,约36mm×26mm。
二、考核信息
41、考核年度: 填写考核的年度。例如:2010年考核应填写2010。由单位审核确认。
42、批准年份:考核内容的批准年份。例如:2010年批准应填写2010。由单位审核确认。
43、考核内容:申报人员的考核内容。由单位审核确认。
44:考核结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考核内容。由单位审核确认。
三、获奖情况信息
45、获奖种类:获奖只填写所获重要奖项,不超过12项,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他省部级奖项。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没有等级的填写"9",特等奖填写"0",没有排名的填写"0",本人单独承担或主持获奖项目的填写"1"。获奖项目名称应控制在20个汉字内,年度以公历表示,如1993。
46、获奖项目:参加获奖的项目名称。
47、等级:填写获奖的等级。
48、排名:填写获奖的排名。
49、年度:填写获奖的年度。
用表须知
1、本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提供。
2、本表可作为各类专家选拔、考核和管理用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人社部门,有关部委人事司(局)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管理、下发和汇总。
3、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4、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
5、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可用钢笔书写,字迹要端正、清晰;可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6、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表说明)。
7、部门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或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及解放军系统。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8、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基本情况
专家代码 | | 专家标识 |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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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日期 |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
毕业高校 | | 籍贯 | |
从事专业 |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单位性质 | | 职务 | |
专技职称\技术等级 | | 在岗状态 | |
行业分类 | | 单位电话 | |
跟踪标记 | | 邮政编码 | |
回国年份 | | 进博站年 | |
从何处归来 | | 博导年份 | |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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