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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表彰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表彰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的决定
(内人社发[2012]5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与工业园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劳动关系领域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促进了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是构建和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推进创建活动为载体,将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密切合作、共度难关、共谋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合决定,授予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授予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工业园区等4个工业园区“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授予满洲里市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工业园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创建活动的有效做法,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希望全区所有用工单位和工业园区及盟市、旗县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本企业和园区的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2年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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