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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山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部门职责。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明确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1)区综治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加强对看护点安全防范工作的督导检查,把看护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列入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街镇综治工作年终考核中;对在一定期限内依然整改无效的看护点,由区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教育、食品药品监管、房管等部门共同配合,依法予以处理。

  (2)区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看护点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指导街镇(金山工业区)做好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及看护点的备案、管理等工作;会同区卫生局定期对看护点负责人、看护人员及保健员进行“看护点管理”、“儿童保育”、“卫生保健”、“急症救助”等内容的专业培训。

  (3)公安金山分局:维护看护点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指导辖区派出所与看护点密切保持联系,加强看护点周边的治安巡逻,处理紧急突发情况,保证看护点的幼儿安全。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大对看护点消防安全检查的力度,落实看护点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指导看护点使用消防设施及日常的保养维护,并督促辖区派出所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4)区卫生局:加强对看护点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加强对看护点的消毒隔离及传染病预防等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监督看护点做好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及定期体检,做好幼儿健康体检及入看护点查验预防接种证等卫生安全工作。

  (5)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加强对房屋使用的监管,对改变用途或使用性质的依法从严予以处理。

  (6)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加强对看护点食品安全的检查与监督,尤其是对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看护点,要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给予备案认可,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可给予认可;同时,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增强看护点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建立通报会商制度。区及街镇(金山工业区)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针对看护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对重大问题要重点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办公室要建立每月例会制度,及时通报看护点情况,商议并解决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相关类问题。

  2.建立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相关街镇、委办局的督政考核范畴,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看护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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