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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山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成立街镇(金山工业区)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相关街镇(金山工业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对看护点的相关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街镇(金山工业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办公室,由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公安金山分局、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金山分局、公安消防金山支队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看护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明确职责,落实管理工作

  1.属地化管理。看护点由所属街镇(金山工业区)管理,街镇(金山工业区)是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看护点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加大联合检查和管理的力度,确保辖区内看护点的安全防范水平和看护质量。

  (1)做好区域学前教育资源规划。相关街镇(金山工业区)要根据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和接受看护的适龄儿童的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学前教育的设点布局,鼓励具有良好社会公信力的镇办企业或者村办企业投资开设看护点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2)加强管理、指导与服务。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对现有的未经审批的办园点进行排查,对于条件好的要给予支持,并创设条件使其符合民办三级或者看护点的要求,对看护点的举办者要加强管理与引导,规范其行为。

  (3)落实看护点的安全卫生工作。相关街镇要加强对看护点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看护点内部安全卫生检查及其周边治安整治。督促举办者落实房舍安全、消防配置等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消毒隔离、食品安全等卫生要求。

  (4)重视对看护点人员的管理。相关街镇要为每个看护点配备1名专职保安,并承担人员经费,保证幼儿看护期间有保安在岗。要建立看护点相关类人员的信息档案,督促举办者严格按照人员配置标准及要求聘用工作人员。会同综治、公安部门定期对举办者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会同教育、卫生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及业务培训。

  (5)加强对看护点的日常监管。相关街镇每月做好动态信息排摸,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联合综治、物价、教育、公安、卫生、食药监、消防等部门通过定期普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看护点的安全卫生、人员资质、收费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看护点,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且整改期间不得招收幼儿;对在一定期限内依然整改无效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看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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