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2〕221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顺利启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实现新旧卡的平稳过渡,按照《关于全面开展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改造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40]号)要求,自治区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定点药店收费端改造工作。请各盟市尽快确定改造时间,并于7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劳动信息中心。自治区将分批更新盟市定点药店收费端软件,并为定点药店更换无法兼容使用的读卡器。未切换至全区统一信息系统的盟市须实现整体切换后可安排收费端改造工作。
联 系 人:张韶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