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建设,合理布局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十二五”期间,新建设3个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心),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六)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在烟花爆竹经营上的主渠道作用,加快培育和打造烟花爆竹经营龙头企业,合理布局经营网点,构建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安全消费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加强归口经营管理和自律,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到2013年,全面完成县(市)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的规范化改造建设任务。
三、切实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七)完善农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和化肥、农药救灾储备制度,建立农药淡季储备制度,继续实行由供销社农资企业承担化肥、农药淡季储备和救灾储备任务。根据“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将化肥、农药淡季储备、救灾储备专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八)推进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社主导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把综合维修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成集综合维修、零配件供应、业务咨询、技术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维修服务机构。吸纳生产厂家、销售企业和社会维修服务力量加盟,做到经济上有联结、业务上有合作、行业管理上有监督。开展建设工作的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应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各有关部门应优先把供销合作社系统维修服务技术人员纳入农村实用技术和人才的培训。
(九)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现有设施、经营网点等,建设主体多元、服务齐全、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立融商品购销、综合维修、市场信息、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各种代办服务等便民措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社,到“十二五”末,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全市建制村的覆盖面达60%以上,各部门延伸到村级的服务项目可以依托综合服务社为载体,共同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十)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采取多种方式领办或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工作。同时,由市农业局牵头,市供销合作社等部门配合,组成全市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市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