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等两个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知
(虹府发〔2012〕9号)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本区旧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虹镇老街7号地块两个旧改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具体如下:
一、虹镇老街1号地块:将未出让部分纳入房屋征收范围。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瑞虹路,南至天镇路,西至天宝路,北至新港路。
二、虹镇老街7号地块:将未出让部分纳入房屋征收范围。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虹镇老街,南至天镇路,西至瑞虹路,北至新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