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和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和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名单的通知
(甬教职成〔2012〕20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教职成〔2012〕79号)精神,经专家组鉴定评审和公示,确定江东区教育局“江东区六类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实验”等10个项目为2011年度宁波市优秀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慈溪市新浦社区教育中心“老年教育‘五化五有’模式的实证研究”等12个项目为2011年度宁波市合格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在各地申报、初审和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和公示,确定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社区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践”等15个项目为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3),海曙区鼓楼街道中山社区“蓄航驿站自助教育”等25个项目为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一般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4)。

  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是丰富社区教育内涵、深化社区教育实践研究、推动城乡社区教育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抓手。希望各实验项目的立项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优秀实验项目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验项目取得成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积极为实验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市教育局对立项的实验项目将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并加强实验过程的指导和检查,使实验项目真正发挥“实验创新、辐射驱动”的良好作用。

  附件:1.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优秀实验项目名单

  2.2011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合格实验项目名单

  3.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重点实验项目名单

  4.2012年度宁波市社区教育一般实验项目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