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养实验项目招生工作的通知
(甬教基〔2012〕14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精神,在有关学校申报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效实中学等10所学校实施市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养实验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举办宁波市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养实验项目的学校
2012年具有举办宁波市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养实验项目的学校有: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外国语学校、镇海中学、龙赛中学、北仑中学、鄞州中学、姜山中学、奉化中学、象山中学。各校具体的培养方向详见宁波教科网上的报名平台。
二、招生与录取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报考相应的举办宁波市普通高中创新素养培养实验项目的学校。
1.在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评价2A2P及以上。
2.符合学校创新素养培养实验项目方向的学生。
(二)招生名额
每校招收1班,单独编班,班额不超过30人/班,各招生学校在其他县域每一个县(市)区招生每班最多不超过3名,不足名额在本地生源中填补。
(三)招生范围
本市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1.考生于4月28日至5月2日直接在宁波市教科网(www.nbedu.gov.cn)报名平台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逾期作放弃论。学校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不多于150名的学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并于5月7日前由招生学校通知参加测试的考生。
2.各招生学校组织测试,时间为5月12日(周六)下午1:00-2:30,理科综合(数学、科学,其中象山中学不测试科学学科,加测社会学科),分值为150分;下午3:00-4:30文科综合(语文、英语),分值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提供,难度系数不低于0.6。各招生学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情况,择优确定不多于60名学生进入面试。所有参加测试学生的试卷须上交宁波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