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2011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凉府函〔2012〕10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我州依法行政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近年来,全州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凉山的要求,认真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州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表彰先进,深入推进我州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精神,经综合考核并报州政府研究决定,对2007-2011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效突出的会理县人民政府等 31个先进集体和范丹茂等32个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先进经验,完善推进举措,在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上迈出新步伐,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为全州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07-2011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 2007-2011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7日
附件1:
2007-2011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一等奖7个
会理县人民政府
雷波县人民政府
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凉山州水务局
凉山州审计局
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凉山州公安局
二、二等奖11个
木里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人民政府
西昌市人民政府
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凉山州国土资源局
凉山州气象局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农业局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地税局
凉山州畜牧局
三、三等奖13个
喜德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