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1年常州市生态建设和减排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
(常政发〔2012〕6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11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建设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污进一步严格,管理措施进一步创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生态市考核验收。
为鼓励和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金坛市人民政府、溧阳市人民政府、武进区人民政府、新北区人民政府、天宁区人民政府、钟楼区人民政府、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