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宜府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2010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治火、专群结合,认真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大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努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不断巩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得到提升,连续3年保持“三降一升”的平衡态势,连续17年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市政府决定对宜都市人民政府等42个先进单位和张静等4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火灾预防,为构建平安宜昌、和谐宜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附件: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42个)
宜都市人民政府
宜都市红花套镇人民政府
湖北清江高坝洲水力发电厂
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民政府
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当阳市人民政府
当阳市财政局
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
远安县人民政府
国营江河化工厂
兴山县人民政府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