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外贸企业融资方式,以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出口订单抵押、货权质押、封闭贷款等方式帮助出口企业扩大融资,支持企业采用金融机构保函等多种担保方式减少通关环节税款保证金、风险担保金等资金占用。
(十五)创新外汇管理服务。继续推进货物贸易外汇改革试点,简化管理流程,降低企业涉外经营成本。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跨境贸易、直接投资和跨境融资中运用人民币结算。
(十六)健全风险保障机制。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简化承保和理赔手续;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保政策,拓展新兴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贸易风险。
四、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
(十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积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入驻我市。注重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挥外资并购对国内企业改组改造、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
(十八)提升开发区集约发展能力。大力支持创新型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开发区整合资源,调整完善区域布局。加强开发区技术创新、融资担保、认证检测中心等服务平台建设,放大开发区创新效应,提升集约发展能力。
(十九)提高“走出去”质量。鼓励能源资源、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文化教育产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资源开发。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获取品牌、技术和人才。积极协调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机构向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优先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提高企业海外工程总承包能力。进一步完善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帮助企业防范“走出去”风险。
五、优化外贸服务环境
(二十)营造便利的通关环境。继续扩大A类、AA类管理企业的覆盖面,全面推动海关进出口分类通关。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扩大E账册联网监管范围,推行加工贸易网上传输备案办法,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坚持实行24小时预约加班制度,做到“全天候、无假日”通关。积极推进“区港联动”,推行“多点申报、码头验放”、“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直通放行”等各项通关便利措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