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一)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监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各类不安全因素、危险源、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预防规划,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重点完成矿山、堤坝、滑坡体、贮罐、压力管道、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尾矿库及放射品等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分级工作。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档案库,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和手段,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值守作为政务值班的重中之重,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掌握重大信息。要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责任主体,制定考核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鼓励广大市民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机短信、公众场所显示屏等现代手段,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供防范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报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办文〔2007〕32号)要求,严格遵守相关程序,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道的政策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事态发展和民意动向,及时主动向媒体、公众发布消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三)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规划不同要求的避难场所。当前应重点加强中心城区45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民政部门要制定避难场所设施配套标准,配置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的生活用品和常用药品。用1-2年时间,将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园建设成为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
(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逐步建立以市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县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开拓社会代储渠道,探索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建设,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满足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