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0〕33号)等文件精神,现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二五”时期,是宜昌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认真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十二五”期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突出应急管理平台和装备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队伍建设、领导干部应急能力建设以及基层基础工作五大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要通过不断完善“一案三制”建设,理顺体制机制,促进应急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和救援能力,全面增强应急管理工作实效,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部分预案存在与实际脱节、操作性不强、预案间的衔接不够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这些问题,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继续深化应急管理“四进”活动(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切实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努力扩大预案的覆盖面。要根据国务院应急办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次数要占总数的30%以上,部门应急预案每两年演练一次。要鼓励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实战演练,以检验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企业的应对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