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宜府发〔20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商行政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手段,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宜昌正处在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以及服务发展等职能作用,是维护统一、开放、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前提条件,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到“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为宜昌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发展新跨越作贡献。
二、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全市工商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要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落实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措施,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二是要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按照“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有关政策,支持低耗、清洁、低碳产业和企业发展;对存在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做好相关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三是要为市场主体融资提供便利服务。积极开展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商标专用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等工作。四是要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登记、市场监管、合同管理、商标保护、广告指导等职能,积极支持市场主体跨区域、跨行业发展,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宜昌的经济影响力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