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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政府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高效、责任政府,现就加强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理念,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用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中央、省的要求,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还不够统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试点范围较小,与上级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各地、各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通过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树立绩效理念,强化支出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决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上来,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充实人员,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理顺工作机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各预算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开展工作,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定组织形式,制定具体方案,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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