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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政办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2年元月12日12时10分左右,一辆天籁小轿车十堰城区凯旋大道四方新城路段,越过道路中心实线,同对向驶来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轿车上5人当场全部死亡。元月14日18时许,一辆微型面包车在竹溪县天宝乡关夫垭村九组路段失控坠入河中,导致4人死亡。
  市委、市政府对这两起事故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天会、市长周霁均作出了重要批示。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春运安全,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当前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新年伊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多发态势,近期连续发生的两起较大以上交通事故,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给春运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形势严峻。一是春运期间,民工流、探亲流、学生流、旅客流叠加,同比客运量出现大幅增长,给春运安全保障带来了巨大压力。二是春运期间,我市低温、冰冻、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频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我市地处山区,部分道路特别是农村道路安全等级较低,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较多,加之安保设施不全、安全标识缺失等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存在,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较多。四是部分单位或个人存在着侥幸心理,思想上产生了麻痹松懈情绪。针对我市安全生产特别是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全市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监管到位
  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安全畅通。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充分发挥春运安全服务站功能,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站外揽客、宰客、违停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非法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联合安监、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全力做好春运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
  交通公路部门要全面加强在建项目、重点路段和桥梁隧道的安全巡查,特别注重山区农村公路临崖、临水路段的安全防范,重点防范和及时处置道路桥梁结冰,应急人员、机械、物资要进入全天候待命状态,确保能“从快从急”处理各类公路突发事件。
  交通运管部门要以长途客运、包车客运、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等为重点,切实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以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为重点,切实加强客车安全营运的源头管控;以落实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制度为重点,切实提高营运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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