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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分工

  (一)局内各监管处室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执法工作。

  (二)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执法工作。

  (三)全市执法行动由市安监局事故调度和统计处牵头,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和监管处室配合。主要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执法行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指导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局内各监管处室,要以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积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要对所监管企业预案评审备案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特别是要把需报省安监局备案的中省直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作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要督促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备案程序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完善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第三十五条和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完成我市提出的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率达到90%,重大危险源企业评审备案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确保预案评审备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付学东 刘靖宇 86589622  86589606

  86589603(传真)

  电子邮箱:31603036@163.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
  2012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数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行业类别

辖 区 内

企业总数

执法监察

企业数量

未 编 制

应急预案

企业数量

应急预案

未 备 案

企业数量

下达执法

文书数量

立案

结案

罚款

(万元)

其他处罚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

 

 

 

 

 

 

 

 

 

冶 金

 

 

 

 

 

 

 

 

 

机 械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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