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53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落实方案路线图,并于5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
围绕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流程优化、执行顺畅、优质高效、规范有序、追责有力的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打造全国同类城市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环境,重点推进九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政府工作流程。梳理整合职能,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归并、精简、规范部门职能,着力解决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等问题,建立权责分明的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各部门)。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引入ISO9000质量标准管理体系,科学制订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促进行政管理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高效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动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将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实行集中审批(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前置许可,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手续,免除一切可以免除的行政性收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专项审查、限时完成、统一发证”的原则,优化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动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系统向开发区延伸(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经开区)。
(三)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创新执法检查机制,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实行行政执法审批备案、常规执法年度集中报批、特殊执法先检查后备案等制度,着力解决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实行教育帮助制度,着力解决以罚代管的问题;实行市场检查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规范行政性收费,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保留收费项目严格按全国最低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使之成为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中介服务组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