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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和在线受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升级改造依申请公开处理系统,修订答复示范文书,优化系统功能,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调整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基本流程,增强申请办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十一)重点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会商制度,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牵头部门召集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研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针对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建立由依申请公开转变为主动公开的推动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便民查阅点窗口建设。深化“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增强网上公开信息的集中度和规范度。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发放等传统渠道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微博等新渠道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大型活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热点信息。

  (十三)健全行政公文报备制度。完善行政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切实履行公文的信息公开属性判定审核程序,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率,加强公文报备和公文管理。历史性公文的公开属性梳理,随同文件移送区档案馆的归档工作同步开展。

  (十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的要求,以及上级条线的业务指导,梳理本部门制作、获取的各类政府信息,尤其是“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编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定期进行增补。

  (十五)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力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通过考评指标的修订,引导督促各部门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性监督,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汇总有关数据,及时反馈,定期通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更新编制工作手册、通讯录等,加强工作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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