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对因有接种禁忌而未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记录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对应缓种者,医务人员应交代补种的时间、地点。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并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儿童,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要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禁忌症的儿童不予接种,对接种期间正在生病的儿童应暂缓接种。对于患有反复发作性肛周脓肿的婴儿要推迟接种脊灰疫苗。接种人员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的医学建议应当在接种卡或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接种人员应交代补种的时间、地点。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
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接种完毕后,要按照实际接种日期及时记录在查漏补种登记表上,并同时在接种卡、证登记。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认真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接种期间如发现未通过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查漏补种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必须有家长和医生本人的签字。各个预防接种门诊要按要求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
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时、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查漏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要指定专人登记管理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情况。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并作好记录。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查漏补种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
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及时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的,要按照《江苏省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要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治疗。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各地按照及时、公开、透明原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