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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单位应核查、汇总摸底登记结果,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和应种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级疾控中心。市、市(县)区级督导人员要认真评估摸底调查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疫苗储存、运输要符合有关法规、规范要求,凡不符合冷链储运要求的,不得储运疫苗。建立严格的疫苗储运管理制度。为保证疫苗冷藏储存、运输质量,在开展查漏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系统应保持良好制冷状态。市和市(县)区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要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合理分配和相关材料印发,避免浪费。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应在查漏补种活动前,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发至镇(街道)。镇(街道)、村(社居委)应在开展接种前2-3天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接收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
  由于本次查漏补种活动调查登记儿童多,工作量大,各地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后勤保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各地应落实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准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抢救器材,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四)现场接种方式、接种点及人员配备
  1.现场接种方式
  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接种等方式。散居儿童接种一般应安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的,仅接种在园适龄儿童。对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期间如发现未登记在册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预防接种单位一般应利用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查漏补种接种点。各接种单位应根据需要,增加接种门诊开放时间。托幼机构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设置临时接种点。禁止在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接种。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消毒器材、体检器材、安全注射器材和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等;要有醒目标记,张贴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3.接种点人员配备
  每个接种点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现场接种员、疑似异常反应处置人员等4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干部、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秩序维持组织工作,向儿童家长现场宣传查漏补种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全科医生、乡村医生或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登记应种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核实测量可疑发热儿童体温,标记已接种儿童。现场接种员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接种应种儿童,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确保各相关接种要素落到实处。接种现场还须备有急救药品和1-2名临床医生,负责处置疑似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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