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乙肝疫苗
确保所有5周岁以下儿童全部完成3剂次接种。同时,继续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群做好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各地要高度重视查漏补种活动的业务培训,按照逐级培训的要求对从事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市培训到县(区),县(区)培训到镇(街道)、村(社居委)两级。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查漏补种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评估,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各种技术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重点应有所不同。
(二)目标人群摸底
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做好所有应种儿童的调查登记工作,是搞好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前提。摸底登记时间原则不超过1周,并在接种前5天左右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摸底时间。要求摸底登记儿童数应不少于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摸底动员应组织多部门联合完成,卫生部门负责接种疫苗和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城市摸底调查人员由街道、居委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农村摸底调查人员由乡村干部、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和乡村医生组成;托幼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完成。
2.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城市社区对于散居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拉网式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儿童由托幼机构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托幼机构将告家长书统一发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3)人口流动较频繁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
3.注意事项
摸底调查时,应重视登记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的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在优先补种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再安排对其他免疫规划疫苗进行补种。
4.核查与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