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疫苗查漏补种要求
(一)麻疹疫苗
查漏补种对象为8月龄~5周岁儿童,即在2006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含外来流动儿童)。其中,8月龄~17月龄儿童尚未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者,以及18月龄~6周岁儿童接种含麻疹成份疫苗未达到2剂者,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在何处,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查漏补种对象,所有补种对象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对于18月龄以上儿童在补种后仍未达到2剂次的,则应另行安排时间补种第2剂麻疹疫苗。
(二)脊髓灰质炎疫苗
查漏补种对象为4月龄~5周岁儿童,即在2006年1月1日~201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含外来流动儿童)。其中,4月龄~4周岁儿童累计服苗次数少于3次者,以及4周岁以上儿童累计服苗次数少于4次者均作为服苗对象。所有服苗对象均接种两轮脊灰疫苗,两轮间隔1个月以上。
(三)甲肝疫苗
查漏补种对象为18月龄~64月龄儿童,即在2006年11月1日~201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对尚未接种甲肝疫苗的,均给予补种1剂次甲肝减毒活疫苗。对于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需补种的,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四)麻腮风三联疫苗
查漏补种对象为18月龄~64月龄儿童,即在2006年11月1日~201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对尚未接种的,均给予补种1针次麻腮风三联疫苗。对于200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需补种的,按照“自费、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
(五)乙脑减毒活疫苗
未完成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或加强免疫的儿童,给予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1针;如涉及到多剂次乙脑疫苗漏种的儿童,在首次补种后,按规定的免疫规划程序至少间隔一年补种第二针乙脑减毒活疫苗。
(六)流脑疫苗
不满3周岁的儿童需完成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以上儿童需在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针次A+C流脑疫苗。对于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七)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3月龄~17月龄儿童需完成3剂次接种;18月龄~5周岁儿童需完成4剂次接种。对于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八)白破二联疫苗
仅限6周岁以上儿童,即2006年1月、2月出生的儿童需完成1剂次接种。
(九)卡介苗
仅限3岁以下的初种漏种儿童,即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需完成1剂次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