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安全监管行为和制度规范
一查农机管理工作规范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核发行为,查处违规行为,严格源头管理。二查农机安全隐患后续整改情况,尤其是近年来“三率”调研、隐患排查活动中已经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后续治理责任和措施,跟踪整改。三查乘坐式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免费实地检验试点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四查农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情况、农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农机事故责任倒查及追究、农机安全隐患治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查农机应急处置体系情况
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农机事故的预警预报、事故统计报送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检查责任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发动乡镇、村组、农机合作社,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力求通过检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严格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对农机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和单位,对“五一”和夏季农忙等关键时段,各地要重点实施检查,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台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次检查,要突出隐患整改工作,防止查而不改、一查了之,要通过查找和整改隐患,切实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宣教,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要结合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管理、依法用机的舆论氛围。对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或农田作业违规行为、发生伤亡农机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一个不漏的组织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驾驶技能培训,增强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技能。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农机安全大检查的督查和指导,省局将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各市进行督导和抽查,各市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分别于5月28日、6月底前报省局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