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物流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做好物流行业战略和专业课题的研究,配合制定、推广物流行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区市根据辖区物流业发展特点成立相关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与智力支持作用,进一步为物流企业提供全面、细致服务。
七、加大资金和项目扶持
(二十七)以补助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物流业应用新技术、新运输组织方式、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集聚效应明显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物流企业应用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货物快速分拣技术等,以及采用标准化托盘、货架等标准化设备;建设具备货运信息、供求信息、资源交易的电子物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以及物流咨询等功能,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购置用于开展道路、水路甩挂运输试点的运输专用装备;建设符合全市物流布局规划和各区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具有仓储交易、多式联运、冷链物流、连锁配送、农超(居)对接等功能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基础设施项目。
(二十八)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加快规划、引进和推进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物流业大项目。对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条件要求的物流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投资给予支持。今后五年,以建设“千万平米”物流园区为重点,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国际物流、保税物流、物流信息平台等领域规划推进总投资450亿元的重点物流业项目63个。
(二十九)支持物流业招商引资。以“千万平米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为导向,不断创新投融资渠道,广泛利用外资、内资以及民间资金,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航运和物流企业落户我市。对区市10亿元以上或重大关键招商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区市给予项目的财税政策,市财政给予同比例的配套支持,支持期限不超过五年,配套比例不超过项目市本级收入的50%。对全市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总部企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综合性优惠政策扶持。
八、强化保障措施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政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区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把现代物流发展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