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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调查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和《转发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2〕18号)要求,2012年是开展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制投入产出调查表的年份,我市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并编制投入产出表。为确保投入产出调查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我市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投入产出表是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有力工具,是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是改进和完善GDP核算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的工作,涉及多个专业和部门,各区(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国家和广东省的做法,市统计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联合成立深圳市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局长殷勇担任,副组长由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三、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各区(新区)应相应设立投入产出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做好各区(新区)投入产出调查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等工作。各区统计部门(新区统计机构)要严格按照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相关要求,加强对被调查单位的组织和指导,督促被调查单位配备好调查力量,落实好业务培训,加强数据审核、汇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加强基础工作。各被调查单位要确定1名负责人,负责组织调查填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参加统一培训,填好调查表。各被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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