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十)建立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的联动协作机制,实行规划、建设、管理相互协调,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根据襄阳城市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公安交警警力。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建设“四个襄阳”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纳入议事日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务求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虞国旗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长夏先禄和市政府副市长朱慧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汉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伍华钢、何俊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名单附后)。市直相关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领导、定专班、定任务、定进度、定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督办,制定检查验收、考评奖惩办法,定期排名通报工作情况,并纳入市“治庸办”督察范畴,同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对完不成任务、人大代表不满意的要坚决问责。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四)主动汇报,积极办理。各级各部门要将开门办理议案贯穿于综合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主动征求意见,提高办理工作效率;要邀请代表实地视察,凡是代表不满意的要及时整改,直至满意为止。
(五)畅通渠道,反馈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固定专人收集综合治理工作信息,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办公室要适时编发简报,反映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信息报送采用作为综合考核和奖惩通报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综合治理第一阶段(2012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
附件1:
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虞国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夏先禄 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朱 慧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周汉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正勇 襄阳警备司令部参谋长
伍华钢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谭昌禄 襄阳市武警支队副参谋长
周敬芳 市纠风办主任
刘智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吴华富 市商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