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面提升交通协管队伍素质
根据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借鉴宜昌经验,2012年5月份启动协勤人员招聘任务。从社会上招聘100名18-35岁的转业军人、大学(高中)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青年,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勤形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九)全面加强经费保障
各项任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安排保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全面加强道路交通自治自管工作
1、2012年5月份开始对陵园路、民主路、盛丰路、闸口路、庞公路、解放东路、东风路、立业路、风华路、建新路、定中街、星火路、建华路、红光路、旭东路、职工路、幸福路、中原小巷、汉江南路、紫贞路、后陈营路等支路、次干道沿线车辆乱停乱放、出店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长效管理。
2、2012年5月份开始大力整治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交通秩序。划定非机动车停车线,配备管理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责任、定奖惩;对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支锅搭灶、出店经营、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开乱挖、乱停乱靠等行为从严整治、规范长效管理。
3、2012年6月底前,每个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创建一个“交通安全示范社区”;办事处在辖区人群较为密集的路口、街道建设一处永久性交通安全宣传长廊;居委会建设1至2个宣传橱窗。
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第二阶段工作措施
(一)完成市区所有“断头路”改造,结合沿江大道打通工程,从鱼梁洲大桥沿小清河联通清河一桥、清河二桥、清河三桥;打通定中街市场路与汉江大道连接,拓宽解放东路、旭东路、红光路与汉江大道连接。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在市区主干道增建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并与公交站点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完善规范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交通标牌、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内环线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齐全有效。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
(四)逐步迁移中心城区大型市场和货物市场,减轻交通压力,减少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城区政府
(五)组织市区已建大型市场、商场或住宅小区自行解决停车场问题,严禁占用道路停车。协调沿街单位向社会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取消市区临时长途客运站点,统一合并到长途客运中心站和旅游长途客运站。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在邓城大道、竹条、万山、尹集、余家湖、东津、刘集等城郊结合部设置大型长途客运车与城市公交车换乘停车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
(八)制定《加强襄阳市区货运三轮车管理办法》和《襄阳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按照技术规范及规划要求,对市区新建大型商贸、住宅、建筑严格实行交通影响评估,原则上不能规划建设在主干道两侧,确实需要建设的其交通主出入口不能直接面对主干道,且距主干道50米以上,同时规范建设地下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