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团单位
本市各区县、高校、中职校(含中专、职校、技校,下同)。
五、参赛单位
本市各高校,区县高中、初中、小学,中职校。
六、竞赛时间
(一)2012年9月28日至12月8日,全市各项目组织比赛(个别提前比赛的项目除外)。
(二)2012年上半年各区县开展选拔赛。
(三)2012年期间,各中小学校开展校运会。
七、分组与项目
本届运动会设高校组,高中、初中、小学组,中职校组。
(一)高校组
游泳、田径、羽毛球、棒球、篮球、击剑、足球、高尔夫球、手球、射击、乒乓球、网球、排球、武术、板球、健美操、毽球、棋牌(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共18项。
(二)高中、初中、小学组
游泳、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击剑、足球、手球、射击、乒乓球、网球、排球、武术、毽球,共14项。
(三)中职校组
田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共4项。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运动员应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相关规定,文化学习成绩合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一)高校组
1.运动员必须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的在沪在读全日制大学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
2.经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在校就读的退役专业运动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以教育部、上海教育考试院阳光平台上公示的名单为准),上海体育学院、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专业的学生,参加方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单项规程。
(二)高中、初中、小学组
1.运动员须是本市中小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报名时须进入“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持有有效的本市学生电子学籍卡,且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